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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丨不及时暂停/撤销认证证书,一认证机构被罚5.1万元!
发布日期:2023-08-23 | 返回列表

近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郑高新市监处罚〔2023〕46号。

中诺认证有限公司(系:2022年市场总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被查处的认证机构),因未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或者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1万元。详情如下:


市场总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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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诺认证有限公司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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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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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中诺认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0MW45T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郑高新市监处罚〔2023〕46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六条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
主要违法事实未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或者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51000元
罚款金额5.1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7月28日
公示日期2023年07月28日
公示截止期2026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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