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手册:
(2)质量手册未包括或引用形成文件的程序。
(3)对标准的剪裁不合理。
(4)质量手册不是最高管理者签发。
(5)质量手册不能完整反映该组织的性质特点。
(6)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控制和操作方法与现行的运用不一致。
(7)程序文件与质量手册不协调一致。
(8)质量手册的发布、修改、管理比较混乱不能保证最新有效版本
2、文件控制
(2)外来文件、发外文件未列人控制范围。
(3)电子媒体和其他形式的文件未受控。
(4)发布的文件无批准人。
(5)不能识别文件的修订状态
(6)未标识保存的作废文件。
(7)外来文件没有办理识别性的手续。
(8)未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
(11)文件更改记录没有或不适当。
(13)现场使用的文件不是有效版本,或有效版本与作废版本并存。
(2)未规定电子媒体形式的质量记录控制方法。
(3)质量记录保存环境不符合要求。
(4)质量记录未规定标识、贮存、保护、保存期、处置的方法。
(3)资源配置不足,检验人员素质差,内审人员未经培训。
(3)拿不出对质量方针的评审证据。
(4)有的部门也制订了质量方针。
(2)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给定的框架不一致。
(3)质量目标无可测量性。
(4)质量目标的实现不能提供证据。
(2)更改期间,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得不到保持。
(2)不清楚由准决定或处理某些事情(如:如何处置不合格品等)
(2)管理者代表的职责不完整。
(2)沟通的工具不明确。
(3)管理评审不是由最高管理者执行。
(2)资源配置不充分。
(2)未保存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
(3)培训后未进行考核。
(4)未进行质量意识方面的培训。
(5)检验人员、内审人员、计量人员未取得培训资格
(6)以学历代替上岗证。
(7)以培训代替上岗资格认可
(2)未按规定保存设备维护记录。
(1)未针对特定的新产品、项目、过程和合同编制质量计划。
(2)建立和实施质量计划时,忽视了对必要的人员和资源的配备
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1)产品要求不明确,没有形成文件。
(2)没有规定产品要求,对产品要求评审的内容理解有偏离。
(4)评审的结果与跟踪措施未记录或记录含糊
(5)未对零星、口头的顾客要求(以口头订单、合同形式体现)进行评审。
(6)交货时发现组织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7)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未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8)合同、订单处理过程中,与顾客沟通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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