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相关单位,各相关认证机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省2023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对社会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管理体系认证、CCC认证等领域开展了认证活动监督检查:一是加大自愿性认证证后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由总局抽取的200家次自愿性认证证后监督检查,已全部完成任务,检查结果已填报认证行政监管系统。二是针对认证活动增加、减少、遗漏认证程序等认证乱象,开展认证活动事中见证检查共77家次。截至12月15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620人次,完成认证活动检查277家次,涉及89家认证机构和272家获证组织,任务完成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方案。一是将全省2023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纳入统一的省级抽查事项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抓落实,并下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科学制定了检查方案。
(二)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协调联动。坚持认证监管“全省一盘棋”,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采取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方式实施。加强监管和技术人员的检查前培训,全省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制定检查方案、统一抽取被检查对象、统一调配监管及技术人员、统一检查尺度及流程、统一信息公开。通过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规范工作要求,强化业务指导,避免了重复部署、重复检查,减轻了检查对象负担,确保了检查活动的有效实施。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工作实效。全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严格对标总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模式和要求开展,成效明显,检查结果逐年好转。大部分认证机构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认证规则的要求,在审批的认证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按计划对获证组织开展有效的审核、评价和跟踪监督。大部分获证组织端正了获取认证的动机、目的,对认证的真实用途有了较大认识提高,能够按照认证要求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基本能够按照认证要求进行体系的管理和运行,保持了认证有效性。通过建立和不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了认证市场,提升了认证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认证机构减少或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
1.认证范围界定不合理。认证证书范围超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行政许可范围,以及产品范围与获证组织实际生产产品不符等情况仍然存在。
2.审核报告中部分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审核报告中的审核日期与实际审核日期不一致、审核报告中审核地址描述与获证组织实际情况不一致、审核报告中描述的部门信息与获证组织实际情况不一致、审核报告中描述的外包过程管理情况与获证组织实际情况不一致等。
3.现场审核人日数低于认证规则要求的最低人日数规定,无法确保现场审核的有效性。
4.现场审核计划安排不合理。存在审核组的专业能力未覆盖获证组织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以及没有考虑多场所的抽样和多班次作业等情况。
5.审核的有效性不足。对于多场所企业的审核报告中未体现多场所情况,或与审核计划中策划的场所清单不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未予以关注;监督审核中未关注上次审核提到的需重点关注的条款,对前次不符合整改验证的有效性跟踪关注不够。
6.认证合同签署不规范,未注明体系覆盖场所、认证费用及付款方式等。
7.未按要求向国家认监委监管平台报送相关信息。
8.未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认证证书有效状态进行的处置决定,以正式的方式、途径告知获证组织。
(二)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过程问题较多
1.认证机构未按照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是否满足认证规则规定的要求进行有效评定。
2.没有采取分类管理措施对认证风险实施有效管控,无差异的使用“产品检测+获证后监督(检查和/或抽样检测)”认证模式。
3.不向获证组织提供认证规则,获证组织不知晓认证程序、依据和要求。
4.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存在的问题:①对产品一致性核查所需的关键信息(铭牌、结构、关键件)缺少溯源依据或描述;②存在对认证覆盖型号产品未履行认证规则规定的必要测试/核查描述,未形成认证覆盖型号与认证证书批准型号间的有效关联;③检验检测试验项目没有覆盖认证规则要求的全部规定项目。
(三)部分获证组织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
1.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差,部分文件引用的依据过期或引用错误、认证范围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编制的相关体系文件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未按文件要求持续有效运行体系、对外包过程的界定不清晰。
2.关键过程运行控制不足,内审与管理评审的过程实施不规范、出现地址变更及停产等重要信息未及时向认证机构报备、部分获证组织无法提供体系运行的有效记录。
四、处理措施
(一)认证机构存在问题处理
1.对于存在严重问题需进一步调查的认证机构,由省局统一处理,涉嫌违法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违法行为发生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省局。对需要撤销认证机构资质的,按照有关程序上报总局进行处理。
2.对于存在较严重问题的认证机构,省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约谈或发出告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3.对于存在一般问题的认证机构,省局责成其自行整改。
(二)获证组织存在问题处理
对于监督检查中获证组织存在的问题,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相关认证机构,督促其加强对获证组织的监督,及时进行整改,保持认证的有效性;对不能持续保持认证条件要求的,督促其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重视认证监管工作,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加强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努力适应新形势下认证监管工作新要求。
(二)强化区域监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问题要加强违法事实确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长效制约,同时,科学研判认证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施分类监管,对高风险、问题频发的领域加强重点监管。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严格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双随机抽查的标准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监管合力。
附件:湖南省2023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