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汇联合 (北京) 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因当事人存在未对其认证的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未进行第二次监督审核,仍保持证书有效,被处以罚款55000元。
详情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汇联合 (北京) 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版》第二十七条 违法事实:经核实,当事人未在南京厚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接受第一次监督审核后15个月内 (2023年6月1日前)进行第二次监督审核且至我局检查时涉案证书依旧有效。其与当事人《批准、保持、更新、扩大、缩小、暂停、撤销和恢复认证程序》 (GH-TP-026) 4.3暂停注册条件4.3.2未能按期接受监督审核(初审认证决定后超过12个月或两次监督审核间隔15个月的) 规定不符。当事人存在未对其认证的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的行为。因当事人未进行第二次监督审核,故当事人上述行为无违法所得。当事人首次违法且检查后及时停止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版》第六十条第一款第 (三) 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5000元: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20+00:00:00.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00:00:00.0 公示截止期:2023-12-20+00:00:00.0处罚机关: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07MTQ2K 工商注册号:11011202**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市监处罚(2023] 2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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