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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首次通过ISO27001、ISO20000、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
发布日期:2023-09-06 | 返回列表

摘要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对首次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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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无锡市知识产权和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财工贸[2021]9号),根据年度知识产权和质量发展专项预算安排,现将2023年无锡市知识产权和质量发展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支持重点产业集群。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对首次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支持企业质量建设。

  ——支持加强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单位)参与标准化活动,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新承担国际、全国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分档择优给予资助。

  ——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对首次获得“江苏精品”认证的单位,分档择优给予扶持。

  3.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建。

  ——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择优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发挥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效应,给予支持。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储备。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和高水平建设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分档择优给予支持;对高知名度商标和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分档择优给予支持。

  ——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分档择优给予支持。

  ——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对其拥有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单个或组合混合知识产权投保,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的比例给予支持。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发起单位给予支持。

  4.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实施技术转移奖励。我市企业引进市内外技术成果进行转移转化的,分档择优按比例给予奖励;我市技术转移机构促成本市企业引进科技成果的,分档择优按比例给予奖励,促进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组织。个别项目需满足该项目特定申报主体要求。

  2. 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3.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及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 项目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完备。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申报(申报入口:http://58.215.18.150:51368/egrantweb),项目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各区市场监管局将辖区内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连同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一式六份)于2023年9月30日前集中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2.实行限额限项管理。评审类项目查重比对重复率达10%(或者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原则上作为重复申报项目,不予扶持;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一次立项分年度拨款项目,拨款年度内均视同支持),核准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5个且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市级原则上不再支持;通过重大支出和重大决策获得扶持的企业,扶持期内不再受理其他市级扶持申请。

  3.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j.wuxi.gov.cn/)查询和下载;《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可登录信用中国(江苏无锡)网站(网址:http://wuxicredit.wuxi.gov.cn)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系统进行查询和下载。

  4. 各具体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见附件申报指南。

  四、申报受理时间

  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通网上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对以往已获得过同类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获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2023年无锡市知识产权和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


2023年无锡市知识产权和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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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无锡市知识产权和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明确各类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奖励项目

  (一)支持方式

  对首次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软件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主体

  该项目本年度扶持对象为在无锡市(不含江阴、宜兴)行政区划内注册的通过软件协会评估的软件企业。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企业法人,注册成立满两年且企业目前运行状况良好,有正常营业收入和增值税缴税流水。

  2. 申报单位为在2022年度内通过软件协会评估的软件企业,且软企证书现处于有效期内。

  3.申报单位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BS7799)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首次获证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认证证书现处于有效状态。获证日期以认证证书上的发证时间为准。

  4. 所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带CNAS认可标识。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过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

  2.项目信用承诺书;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2022年度的完税证明;

  (4)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5)《软件企业证书》

  (6)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

  (五)其他

  联系人:无锡市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督管理处

  盛炫非 81009065

  二、技术标准资助项目

  (一)支持方式

  技术标准资助资金总额不高于当年财政预算安排金额,支持项目总数结合年度资金安排,按照轻重缓急、好中选优的原则从项目储备库中确定,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予以支持: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新承担国际、全国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分档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支持。

  (二)申报主体

  技术标准资助的支持对象为依法在无锡市(不含江阴、宜兴)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申报资助的项目或单位应当符合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要求。

  (三)申报条件

  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应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正式批准发布或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地方)标准,新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应为经省级标准化管理部门考核评估为优秀或者获得省级以上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研制项目。

  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项目应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获批承担国际、全国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过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

  2.项目信用承诺书;

  3.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纳税凭证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

  5.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6.国际标准,应为列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由我国牵头制修订的国际标准项目,同时应提供该项目的全过程(提案阶段、准备阶段、委员会阶段、询问阶段、批准阶段和出版阶段)材料;

  7.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地方标准),提供标准发布机构同意立项的文书或计划,团体标准应同时提供被省级以上标准化主管部门考核评估为优秀或者获得省级以上标准创新贡献奖的证明文件;

  8.已发布的正式标准文本,未出版的标准文本提供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网站发布公告截图,团体标准应同时提供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开的证明材料;

  9.获批承担国际、全国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的正式文件及本届委员或成员名单;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

  联系人: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张静雅  81009066

  三、“江苏精品”认证奖励项目

  (一)支持方式

  对产品或服务首次获得“江苏精品”认证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主体

  无锡市(不含江阴、宜兴)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在2023年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发布的获得“江苏精品”认证获证企业名单的公告内的企业。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过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

  2.项目信用承诺书;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其他

  联系人:无锡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吴娜  81009051

  四、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

  (一)支持方式

  鼓励重点产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建设。每个项目最高支持30万元。

  (二)申报主体

  无锡市(不含江阴、宜兴)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1.管理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意识,具备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知识产权分管领导、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专用经费;

  2.已完成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备案,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或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

  3.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多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产出,拥有有效注册商标,有效授权专利不少于30件且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优先支持拥有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有国际市场销售或有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经历的企业;

  4.专利技术转化运用能力较强,实现产业化率较高,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有专利技术产生,其中有1项以上专利产品为企业主营业务产品;

  5.已开始实施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为科研管理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和专利创造、保护提供专利信息支撑;

  6.重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成果宣传,有较为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有较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措施;

  7.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案件;

  8.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四)项目任务

  1.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并设立知识产权总监职位,由技术副总为管理知识产权的领军人物。进一步建立知识产权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增加各职能部门的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提高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公司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合并轨,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融入到企业日常管理中。

  2.建立企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建立和完善企业专利信息数据库,覆盖本企业所涉及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等数据,具有检索、分析、跟踪预警和信息实时更新功能,并制定数据库使用机制,利用专利信息数据库对竞争对手的专利进行跟踪、监控和预警。预测行业重点技术(产品)发展趋势,预判规避技术冲突的技术开发路线,为企业技术开发保驾护航。

  3.撰写专利信息分析报告。利用已建企业专利信息数据库,研究分析主导产品关键技术及主要竞争对手专利状况,对可能发生专利纠纷和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情况。撰写相关主导产品或关键技术的专利信息分析报告,为新品开发提供决策依据和专利导航,为创新发展,占领制造点提供建议。项目实施期间,至少完成一项关键技术的专利信息分析报告。

  4.评估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梳理知识产权资产,建立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台账,制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实施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作价入股,提高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的贡献度。

  5.制定三年期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围绕企业未来3-5年发展目标和产业布局,依据关键技术专利信息分析报告提供的分析结论,制定3年期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6.制作企业专利墙,建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