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前三个月里,市场监管局共对11家认证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撤销了12家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批准书》。罗列如下:(为企业选择认证机构提供参考)
处罚单位: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3-03-01 处罚原因:从事认证活动未执行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案 罚没金额:5.0万元 处罚单位: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3-01-20 处罚原因:在认证审核过程中存在违法事实(未识别“组织强制计量器具未经检定”的事实) 罚没金额:5.79518万元 处罚单位: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3-03-06 处罚原因: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擅自减少审核人日,未能完全按照审核计划完成现场审核工作) 罚没金额:5.385149万元 处罚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3-02-08 处罚原因:认证机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未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或者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罚没金额:退回认证费用,罚款15万元 处罚单位: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3-01-31 处罚原因:未对其认证的生产钢轨连接线的生产设备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 罚没金额:5.4万元 处罚单位: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3-03-13 处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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