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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丨一大型认证机构受到行政处罚,被罚款55000元!
发布日期:2023-03-04 |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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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显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许市监处罚﹝2023﹞0041号。卡狄亚标准认证(北京)有限公司在认证审核过程中存在违法事实,处以罚款55000元,没收违法收入295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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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许市监处罚﹝2023﹞0041号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2023-01-20
处罚内容1、处5.5万元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2951.8元。
罚款金额(万元)5.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2951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一条:“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从事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应当完成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确保认证、检查、检测的完整、客观、真实,不得增加、减少、遗漏程序。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对认证、检查、检测过程作出完整 记录,归档留存。”之规定

违法事实审核检查过程中,存在遗漏了获证组织、受审核企业普通饮片生产线、毒性饮片生产线的“蒸煮室、洗润室、空调机房”等设备部位中使用的指示类、显示类压力表共计*块和产品包装车间用于定量包装产品的计量称重电子台秤*台,存在使用前未经强制计量器具检定,审核人员未对此存在现象进行认证审核检查。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 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 顿,直至撤销批 准文件,并予公布;(二)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之规定。
处罚机关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000MB1972004T
数据来源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000MB197200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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