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的基本认证模式:
初始检查 + 产品抽样检验 + 获证后监督
初次认证申请时,申请人应按认证实施细则中所明示的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书(应注明所申请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等级);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
2.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委托关系证明(如授权委托书等。当委托方为经销商、进口商时,还应提交经销商与制造商、进口商与制造商签订的合同证明)。
3.OEM/ODM的知识产权关系(适用时)。
4.产品工艺流程图。
5.生产厂组织机构图。
6.产品质量水平符合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的型式检验报告(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一年内有效)。
7.生产厂按本通则及实施细则要求建立的工厂保证能力相关管理文件目录。
8.关键原材料备案清单。
9.符合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中规定的一般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管理体系的证书等)。
认证机构收到申请文件后,依据相关评审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如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应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完善。
文件齐全后,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受理时,认证机构与认证委托人签订认证协议。
初始检查包括资料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
注:这是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与传统产品认证的最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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