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合同能源管理(EP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RB/T302-2016《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要求》标准是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的依据,它关注了认证对象的服务提供能力、服务过程控制及服务绩效等方面。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综合评价指数”来反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水平的。它由3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组成,分别为: (1)服务能力指标(技术提供能力、人力资源配置、组织管理水平、资金保障能力、风险防控能力); (2)服务过程指标(用能状况诊断、项目设计、合同管理、生产与采购、改造与施工、运行与维护、节能量测量与验证); (3)服务绩效指标(累计项目数、累计节能量、项目平均投资回收期、客户满意度、资质和口碑); 审查员的评价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和记录查阅、项目人员询问、现场观察、档案调阅、项目抽样审查、客户及相关方访谈,问卷调查等。最终会根据各级指标得分情况及指标权重,确定服务认证结果。认证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中,评分达到50分(含50分)为合格。50分以下,或特别扣分项达到3个以上(含3个)将评价为不合格。根据得分值评定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水平,服务按级别高低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如下表)。 该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获证组织每年应进行必要的监督审查,证书到期前应进行再认证审查。 适用范围 对不同专业类别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通常按项目专业类别进行认证,包括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光伏发电项目等类别,企业可申请其中某一专业类别,也可同时申请多个专业类别。 认证要求 1、从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 2、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有关的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具备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相关技术实施能力,包括项目策划,实施、运行维护能力。 4、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有关的技术提供能力,应至少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a)自有技术/设备。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具有与所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能够提供自有技术/设备,并具有相应成功应用案例2项以上; b)技术/设备外包(外购)。具有较为稳定和良好合作关系的供应商,能够获得并应用于所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所采用的技术或设备节能效果/潜力获得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认可,包括但不限于获得专利、评价或认证证书、获奖证书、技术汇编等; c)技术集成与整合。具备识别并利用市场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有关的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最佳可行节能技术和设备的能力,经过集成和整合应用能够用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申请条件 向BCC申请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的组织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法律地位或授权; 2、从业条件中,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取得相应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服务及其过程,包括服务相关的产品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已按认证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并实施的相关文件,如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检验规范等,并已运行三个月; 5、本年度无重大服务相关的质量、环保、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及违法事件,往年事故、重大投诉及事件已处理完结; 需提供资料 申请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的组织应当向BCC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所需资料: 1、正式的服务认证申请书; 2、组织的名称、地址及其服务提供场所的必要信息; 3、涉及多个服务场所时,提供多场所清单,包括各场所的名称、地址及其服务内容; 4、组织简介及组织机构图(包括服务管理有关部门组织机构图); 5、有效期内的证明其法律地位的文件及适用时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和任何行政许可; 6、组织为开展服务而配置的人员及设施设备;
手机
联系电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