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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端品质认证项目,最高资助30万!
发布日期:2022-08-11 | 返回列表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广东省支持高端品质认证项目申报指南》,对满足申报条件的认证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实行分级支持,一级支持项目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为30万元,二级支持项目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为20万元,三级支持项目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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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市监认监〔2022〕342号

各有关检测认证机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为鼓励认证创新,推动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更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消费品质提升,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端品质认证项目予以支持。现将《2022年广东省支持高端品质认证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和组织按要求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广东省支持高端品质认证项目申报指南.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



2022年广东省支持高端品质认证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鼓励认证技术创新,促进我省质量认证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端品质认证项目予以支持。根据2022年度支持高端品质认证项目扶持计划,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高端品质认证,是指认证机构在食品农产品、消费品、装备制造、服务业等领域,依据国内外先进标准或其他高于行业通行标准的特定要求,对产品和服务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获证对象应能充分体现出领先行业普遍水平的消费友好、环境友好、资源友好等高品质特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公开征集、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方式,对在质量、安全、健康、绿色、服务等方面采用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先进标准,有利于促进广东产业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们高品质生活需求的产品或服务开展的自愿性高端品质认证项目予以支持,带动质量认证创新发展,引领产品、服务品质提升,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领域


(一)第三代半导体芯片、智能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物联网、前沿新材料、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数字创业产业等前沿领域相关自愿性认证项目。

(二)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健康产业、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等提升消费品质的相关自愿性产品认证项目。

(三)健康、金融、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广东省内注册的认证机构或分支机构;

2.近3年内,申报主体及其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失信记录,未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

(二)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粤机构自主研发的高端品质自愿性认证项目,申报项目率先在广东省范围内实施。

2.申报项目涉及领域符合本指南规定的申报领域要求。

3.认证依据的标准、技术规范在质量、安全、健康、绿色、服务等某个或多个方面高于国家、行业标准,在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品质提升、消费升级等方面作用明显。

4.认证结果得到行业认可和采用,被商超平台采信,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支持高端品质认证项目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认证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机构或组织信用记录资料(登录信用中国打印);

(五)项目自评报告(含项目研发情况、创新性与先进性评价情况、项目实施与推广应用情况,经济社会效益评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编制封面及目录,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按每个申请项目分别准备一套上述材料。


六、申报评审流程


(一)以在粤认证机构(含分支机构)为申请主体,自行登录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书,并如实填报提交申请材料。

(二)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定奖励项目。

(三)省市场监管局核准、公示支持项目,并拨付支持资金。


七、支持方式


根据评审结果实行分级支持,一级支持项目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为30万元,二级支持项目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为20万元,三级支持项目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为10万元。


八、有关要求


(一)以产品或服务大类相关认证项目为申报单元。

(二)坚持自愿申报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组织应据实提供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自觉拒绝和抵制任何假借支持高端品质认证项目申报和评审名义而进行的活动或收费,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申报和评审工作。


各申报机构申报材料务必于2022年8月16日前邮寄至省市场监管局,同时发送PDF版材料至gdsjj_rjc@gd.gov.cn,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人:陈嘉敏,联系电话:020-38835930,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